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云顶集团学院发布时间:2012-11-09浏览量:2419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校中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科研人才培养和科研事业发展,根据《云顶集团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衢院科〔201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与条件
      1.资助类型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申请对象主要是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重点项目申请对象为副高级职称以下(含副高)的中青年教师。
      3.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4.申请人应根据科研处核准的2012年度校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不受理指南之外的项目。
      5.已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曾获得过校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校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累计主持过2项及以上市厅级立项不资助科研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校基金一般项目。
      二、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云顶集团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
      2.各学院(部门)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门)将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及签署意见后的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并上报科研处;其他类项目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评审。申报书、评审结果汇总表等电子稿请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信箱。
      3.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评议、择优立项,拟资助项目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指标
      本年度校基金项目拟立项指标直接下达给各学院(部门),具体指标见附件4。
      四、经费资助额度
      本年度校基金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0.8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4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0.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2万元/项。
      五、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2年12月5日之前、其他类项目于11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027607。
      希望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学院(部门)要充分发挥校基金项目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项目立项要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青年人才队伍培养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附件:
 
                             云顶集团学院科研处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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