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云顶集团学院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量:3845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党委(校长)办公室 主管部门 云顶集团学院
服务对象 个人 事项子类型 其他
咨询电话 0570-8015117 监督投诉电话 0570-8065323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服务内容 学校各类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规范使用管理
办理时间 、地点  办理地点:行政楼325室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2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45-17:03。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印章使用登记表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实施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印章使用说明

 

一、文件、合同书、协议书、统计报表、申报材料、公函等重要函件用印,须经拟文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审查,再送院领导签字后,由职能部门统一到党政办公室盖章。

二、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份证件,由职能部门审查、填写,填写用印审批单,部门(单位)领导审批,专人送院办,经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对于丢失证件者,按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三、毕业证、结业证、进修证必须经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专人审核、主管院领导签字后,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交党政办公室,经审查无误后方可登记用印,学生名册存留院办。

四、学生成绩单由教务处审查,盖印后,方可加盖院印。

五、涉外函件用印,须经外事办负责人审查签字,院长签批后,方可用印。

六、外出介绍信,由职能处室填写,经办人签名或加盖部门印章后,可盖院印。双联便函,由职能处室拟写,经主管处级单位领导签字,重大问题还需要主管院长或院长签发后,方可用印。

七、科研项目申报鉴定、鉴定证书等,须填写用印审批单,由科研推广处负责人签字,重大课题申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后,由党政办公室复核用印。

八、各类证明用印,本人应先到有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填写用印审批单,经部门领导审批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用印。

九、以党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通知等用印,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各单位的印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业务专用章只限于盖业务函件,专章专用。

十、其他特殊情况用印,须填写用印审批单,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或报请院领导审批。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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