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5日《云顶集团日报》:美育的本义是感性教育 就是感性教育、人格教育和创造力教育 ——杜卫做客“南孔大讲堂”精彩实录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云顶集团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量: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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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霞/整理 见习记者 吴昕悦/摄 通讯员 丰爱静

人物简介

杜卫教授系文学博士,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美育中心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等高校兼职博导,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和日本广岛大学客座教授。曾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浙江科技学院校长、杭州师范大学校长,现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首届教育部高校美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中国高教学会美育专委会理事长。

杜卫教授的学术研究主要领域是中国现代美学思想、美育理论和艺术理论。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四项,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当代中国美育话语体系建构研究》,出版《走出审美城》《美育论》《审美功利主义》等学术著作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多项。

美育是审美教育的简称,由18世纪德国诗人、哲学家席勒在《关于人的审美教育的书信》(一般译为《美育书简》或《审美教育书简》)中所创。1901年,蔡元培在他的《哲学总论》中提到了“美育”,一直沿用至今。

美育作为一种独特的人格教育伴随着儒学传统延续至今,中国的美育思想最为丰富,而且这种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美学最独特的精神传统。进入新世纪,美育回应时代需求,又具有了新的意义。

美育肯定感性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以恢复和发展人的感性为任务,它的理想或者说目标是人性的完满,也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美育的宗旨是保持人的感性自发性,保护生命的活泼和原创力,维护人与自然之间天然的、肉体化的联系。其本义是感性教育,就是在理性教育的同时,促进人的感性方面(如感知、想象、情感、直觉乃至无意识等)的发展。离开了感性,就谈不上美育。

    当前我国学术界和教育界虽然也开始意识到知觉、想象、情感、直觉等感性素质具有重要价值,但是,对人的感性素质的研究不够,在整体上更不够重视。许多人还是停留在“文以载道”的观念上来看待美育,有意无意地把美育作为以艺术的形式灌输抽象道德的途径。

我们身处一个以创新引领发展的时代,青年的创造力与他们的感知、想象、情感、直觉等感性素质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美育作为感性教育对于发展国民创造力、推动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感觉迟钝、想象贫乏、情感枯竭的一代,一定是缺乏创造力的一代。

美育作为感性教育,并不是非理性的教育,更不是排斥理性的教育,美育所要发展的感性是和理性相互协调、相互包含、相互促进的,这也是席勒美育观的深刻之处。人的感性固然与肉体、生理息息相关,但美育要发展的感性不等同于本能欲望,也不仅限于感官活动,它不脱离肉体却又超越了生理层面,包含了精神的维度,因此,它是一个贯通了肉体和精神的个体性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种感性称为“丰厚的感性”,既有感性的丰富性,又有人文深度。它是以深度体验为核心的感性素质,蕴含着文化积累和精神积淀。美育发展感性就是既要保护和恢复天然感性的活泼生动,又要使之丰富和提升,具体地说,就是要使感性包含认识深度、道德意识和生命境界。因此,作为感性教育的美育与“跟着感觉走”“过把瘾就死”的非理性文化有着质的区别。

作为一种感性教育,美育具有鲜明的特征和独特的功能,是其他任何教育形态所无法替代的,美育的感性教育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越来越得到显现。

美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美育,就其目标而言,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美育的这种人文性集中体现在其作为人格教育的维度。所以说,以“感性教育”界说美育是偏重于美育的根本特征,以“人格教育”界说美育则是偏重于美育的根本目标。

人格是人的各种能力和素质的综合,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各种特质的总和。美育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能够促进人的感性发展,而且有助于人的其他方面的发展,特别是道德发展。美育能够为人的各种精神能力和素质的充分发展提供基础和助力。

以感性体验的方式培养人格,是中国传统儒家一直倡导和践行的,由此形成了悠久而丰富的美育思想。基于这样的传统,在20世纪初,当西学东渐,不少知识分子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美学,选择了美育。中国现代美学的第一代三位大美学家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都同时是现代史上大名鼎鼎的大学问家或教育家,他们的美学十分重视审美、艺术对于人、对于社会的功能价值,他们不仅都论述美育理论,强调美育的重要性,而且都倡导美育。

席勒美育思想的引入,一方面拓展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视野,使他们接受了现代美学的一些观念;另一方面,促使中国美学家回顾本国传统文化,逐步确立中国自己的美育传统。

美育包含了与德育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既有学理上的,也有实践方面的。从学理上看,美育与德育的联系源自美与善的联系。“美与善在本质上具有内在一致性,都反映着对象对于人的意义和价值。”美不仅具有感性的外观,也具有理性的内涵,这个内涵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善”,离开了“善”的内涵,美就无法被理解。所以康德提出了“美是德性—善的象征”的著名论断。对于美与善的内在一致性的认识,在古今中外的美学史上比比皆是。

具体到人的发展,道德状态是从审美状态发展而来的,道德修养建立在审美的基础上。柏拉图曾指出,对儿童进行音乐教育,可以使他在理智尚未发达的时期,就养成和谐的心灵和恰当的情感态度。这意味着道德教育始于美育,目的在于发展“儿童的最初德行本能”,达到心灵的和谐。在柏拉图看来,美育达到的心灵和谐与德育达到的理性秩序是一致的,而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基础。因为,“整个心灵的和谐就是德行”。

我国传统的人格教育思想在今天仍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健康人格的培养,甚至道德人格的养成,决不能简单依仗由外而内的、生硬的“灌输”。我国的人格教育传统是要把做人的道理、道德的原则通过情感体验的方式,内化于国人的内心深处,使人心悦诚服地领悟,然后诚心诚意地践行。

当代美育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深入,美育理论的现代性价值愈显重要,有必要对人格教育思想作进一步更新,使之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同时,作为人格教育的美育观具有深刻的人文精神,但对于美育促进人的创造力发展还缺乏认识,在可见的文献中,只有朱光潜在《谈美感教育》中有所涉及。

培养儿童创造性的最佳途径是美育

我们身处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五大发展理念”之首。

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基础在教育。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人才,美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表面上看,科技创新和以艺术为主要途径的美育似乎沾不上边,然而,不仅艺术与科技有着深刻而紧密的联系,审美和艺术活动本身对于儿童青少年创造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创造力发展的关键期在童年。儿童时代是生命力勃发的时期,也是创造性发展最自由、最迅速的阶段。对儿童来说,创造是一件自然、自发和充满乐趣的活动。虽然从总体上讲,儿童的创造力并不能为社会带来实际的有用成果,但是,它是创造力发展的人格基础和内在动力。事实上,任何有独创性的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发明家都在童年时代就具有了不同于常人的创造力。

儿童那种活泼的创造力并非自然而然地得到发展,除少数人才之外,多数人往往在成长过程中部分地或几乎完全地丧失了生命中的创造活力。因此,教育应当对儿童珍贵的创造天性和活力加以保护,并促进其成长。

创造性的发生与发展固然离不开对象世界,但在主体方面,创造性的源泉和动力却来自深层心理。开发和培养创造力的教育应该通过激发创造性的深层源泉,为创造性的发展提供活力,在这一点上,美育具有独特的作用。

创造总是个性化的,独创性是它的一个基本要素。在美育过程中,探索新事物和新方法、产生新感受和新经验、表现新观念和新题材,不仅不受到压制,而且受到保护和激励,这对于形成追求独创性的兴趣、自觉意识和价值观念十分有利。

直觉能力是创造性的重要因素,它是生命完整性的体现,作用于问题的建构和解决的整个创造过程。以培养审美能力为主要任务的美育,内在包含着发展创造性直觉能力的功能。直觉是创造性思维的基本形式,直觉能力的发展对于科技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美育对于培养创造性思维至关重要。

因此,培养儿童创造性的最佳途径是美育,因为以自由创造为本性的审美、艺术活动可以充分保障儿童创造性的表现,并促进其发展。儿童创造性的表现具有审美或泛审美表现的性质,它是个性化的、想象的、造型的、自由的、富于情感色彩的、专注和投入的、注重过程的和愉悦的,这些都具有审美创造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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